江苏立鼎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来源:ayx爱游戏官方网页    发布时间:2024-08-22 20:17:33

  

江苏立鼎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18年10月26日作出(2018)苏0413破6-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立鼎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鼎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常强律师事务所、常州汇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立鼎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实现立鼎公司资产价值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现管理人发布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3、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债务人重整时,除参考本公告外,自行决定是不是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4、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组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5、关于立鼎公司的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现在的状况、税费情况、主要资产和负债现状等详情信息,请意向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并交纳保证金后,通过进一步咨询管理人,或以自行开展尽职调查的方式获取。

  1、立鼎企业成立于2013年12月10日,股东为自然人郭泉,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0.00元,住所地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工业集中区守凤湾路1号。立鼎公司的营业范围为:钢骨架轻型板、吸音板、水泥发泡板的研究和销售;矿渣、钢渣、粉煤灰、干粉砂浆、硫酸渣的研究和销售;金属结构件、钢材、钢铁铸件的加工与销售;生铁、炉料、金属材料(不含稀有贵金属)、焦炭、煤炭、废煤渣、建材(不含危险品)的销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立鼎公司位于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233国道旁,临丹金溧漕河建有码头,水陆路交通条件便利。

  3、立鼎公司在金坛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之前已经停业,财务资料不全,设备技术资料缺失。

  (1)立鼎公司的房屋建筑物分布在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工业集中区守凤湾路1号,根据江苏鑫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苏鑫鼎(坛)评报字(2019)第00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定,以2018年12月5日为评估基准日,立鼎公司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评估总价20,238,300.00元,其中:

  附属设施评价估计价格9,961,400.00元,包括:码头、厂区道路、围墙、绿化、供水、供气、消防、简易房等。

  立鼎公司受让了一宗工业用地,土地使用证号为苏(2016)金坛区不动产权第0001376号,土地使用年数的限制剩余47.10年,土地面积合计29322.00

  ㎡。根据江苏鑫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定估计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苏)鑫鼎(2018)坛土(估)字第0137号《土地估价报告》评定,评估价为10,937,100.00元。

  3、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存货:根据江苏鑫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苏鑫鼎咨报字(2019)第003号《江苏立鼎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委评涉及江苏立鼎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一批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评定,以2018年12月8日为评估基准日,立鼎公司的机器设备(含:球磨生产线、烘干生产线、破碎生产线、提升设施、输送设备等共计50项)、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含:中央空调、办公桌、电脑、打印机、监控等共计53项)及存货的评价估计价格为18,646,454.00元,其中,机器设备已经全部抵押。

  1、截至立鼎公司本招募公告日止,已申报债权114户,申报债权总额317,574,026.71元。经管理人初步审核,确认债权76户计154,941,799.01元,核减债权金额25,753,004.87元;不予确认11户计15,032,963.00元;尚待进一步核实确认的债权人27户,涉及债权金额121,846,259.83元。

  (1)具有抵押权的优先受偿债权2户,债权金额为20,458,597.60元;

  经查,立鼎公司职工共27人。有2人(郭泉和律昌春)明确说放弃职工债权。职工债权初审金额为1,378,457.30元。所有职工均得到妥善安置和处理。

  1.本次投资者招募为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须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拥有相应的资金实力,并能提交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1)主体材料,企业法人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简介等;自然人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授权委托材料,包括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包括银行存款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等)。

  (4)重整投资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意向、重整资本预算及经营方案、重整资金安排计划等)。

  以上资料除特别注明复印件的以外,均需提交经意向投资人盖章或签字确认的原件各一份。

  3.意向投资人如需对立鼎公司开展尽职调查,须在缴纳报名保证金和签署保密协议书后进行。管理人将提供必要之便利。

  4.意向投资人应向政府有关部门了解立鼎公司恢复生产的审批程序和条件,并确定是不是具备参与重整的能力。

  (2)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报名,缴纳报名资料费和评审费1000元、报名保证金1,000,000.00元,并按照以上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A.如果有效报名重整投资人超过3家,则按重整投资人承诺投资金额从高到低排序,排序靠前的3家作为首选投资人,其余为次选投资人。管理人向首选投资人发出《入围通知书》,要求限期缴纳8,000,000.00元履约保证金。首选投资人向管理人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后,进入候选名单,成为本次重整的候选投资人。管理人书面告知候选投资人重整方案各项事宜以及重整风险提示。

  B.如果有效报名重整投资人不足3家(含3家),则所有有效报名人各自向管理人缴纳8,000,000.00元履约保证金后,直接成为候选投资人。

  C.如果仅有1家有效报名重整投资人,则该投资人向管理人缴纳8,000,000.00万元履约保证金后,直接成为中标的重整投资人。管理人与该投资人签订《重整框架协议》;

  (4)管理人与入围的候选投资人签订保密协议后,管理人向候选投资人提交已知悉的立鼎公司各项资产、负债资料,供投资者参考,或配合候选投资人尽职调查;

  (5)在法院监督下,管理人聘请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代表和债权人会议主席共同组成3-5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筛选出最终中标的重整投资人,未中标的候选投资人为备选投资人。管理人报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审定。经法院审定后7日内,管理人与最终中标的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框架协议》。

  (6)如上述中标的重整投资人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框架协议》,则由管理人与备选投资人中投资金额较高者签订,依次类推;

  (7)中标的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共同拟定重整计划草案。中标重整投资人在重整计划草案上签字盖章后,管理人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8)如在招募期内无投资人报名或投资人未按期向管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则本次公开招募结束。

  (4)重整计划草案通过后,中标的重整投资人不执行偿债计划或不按计划执行;

  (5)重整开始后,立鼎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6)中标的重整投资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

  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截止日之前向管理人提交上述报名材料,并向管理人指定的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0元(需提供支付凭证);否则报名作废。

  候选投资人应在接到管理人书面通知后3日内,向管理人指定的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8,000,000.00元(需提供支付凭证),否则取消候选资格并没收报名保证金。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之前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1)未进入候选名单的投资人,报名保证金在招募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2)未中标的候选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在管理人与中标的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框架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3)中标的重整投资人应按期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框架协议》;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1,000,000.00元报名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由管理人和其他备选投资人签订《重整框架协议》。

  1.本次招募期为一个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下午5时止。